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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无进货凭证——市场监管部门能否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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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产品抽检中无进货凭证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仍可依法抽检,但需依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对无凭证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特定情形下抽样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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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抽检机构抽检农产品时,被抽检单位无法提供进货凭证,那么抽检机构能否继续抽检该农产品?

留言日期:2024年1月9日

您好,《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二条规定,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回复部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4-01-12

❓ 常见问题

Q: 农产品无进货凭证,抽检机构能否继续抽检?
A: 可以。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抽检机构应检查进货凭证,但无凭证时仍可抽检,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法对无凭证行为进行查处。此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风险监测、案件稽查等特殊情形下的抽样不受常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