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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地标能否在安徽省使用问题

法规问答 地方标准适用 地方标准食品原料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跨省适用商品自由流通
针对外省食品地方标准(如党参、黄芪等)在安徽省的适用性问题,官方依据《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答复,强调企业应遵循公开标准,且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标,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妨碍商品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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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外省制定食品标准,安徽省企业能否按照该标准要求采购、加工后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因为,目前很多食品原料像党参、黄芪、灵芝、三七花等外省都有了地方标准,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如果我省生产企业无法利用这些有价值的,群众接受度比较广的原料,那么将大大限制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的发展,降低竞争力。同一个国家,一个品种在外省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其他省份企业却不能按照其标准进行加工、生产、销售,也是难以理解的。请领导给予明确答复,众食品生产企业翘首以盼!谢谢!

您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标准创新管理司 2022-11-25)

❓ 常见问题

Q: 外省食品地方标准(如党参、黄芪等)能否在安徽省使用?
A: 根据《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应按照公开标准组织生产,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标,且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妨碍商品自由流通。因此,外省地方标准在安徽省的使用需符合上述原则,但具体适用性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