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承担的基本原则
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谁承担,取决于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是否一致。
二、结论一致(维持初检):申请人承担
复检结论维持初检结论的,复检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复检申请人承担。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企业预算复检成本时应按「先垫付、后追偿(仅在翻案时)」处理。
三、结论不一致(翻案):监管部门承担
复检结论与初检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机构应向申请人退费。其法理在于:初检结论错误,不应由当事人为企业之外的原因买单。
四、食用农产品快检复检的特殊规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被抽查人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即无论是否翻案,只要快检复检后仍不合格,即由申请人承担。
五、实务要点
复检机构不得向申请人乱收费,费用收取与结算须符合规定。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检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