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136条免予处罚是否包含免予没收违法所得?
1.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符合免责条款的,应当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律原文未提及没收违法所得。
2.关于违法所得计算方式,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原则上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8条执行。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报告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留言日期:2022-01-13
问:你好,请问在没有监督抽检报告的情况下,根据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报告,能否作为对生产企业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结论与抽检计划无关。评价性抽检计划下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不合格检验结论开展后处置。
时间:2022-01-17
您好!执法办案时可在抽样基数的基础上,调查该批产品的销售及库存情况,货值金额应计算包括该批产品已经售出的产品和尚未售出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