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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 农残检测 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甲基异柳磷地西泮呋喃西林
本文介绍了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甲基异柳磷、地西泮、呋喃西林和呋喃唑酮等农药或兽药的用途、禁用规定及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涉及蔬菜、水果、水产等食品类别,依据GB 2763-2021、GB 31650-2019等标准。

📋 核心要点

📖 详细内容

1.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杀虫剂,批准在大豆、玉米、花生等作物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中规定,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韭菜和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

2.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杀虫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中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过渡期内已合法生产并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

3.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批准在棉花、水稻、花生等作物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中规定,克百威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4.甲基异柳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杀虫剂,主要用作土壤杀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中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基异柳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过渡期内已合法生产并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

5.地西泮是镇静类药物。目前我国未批准作为水产养殖用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该药物属于违规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6.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真菌和原虫等病原体均有杀灭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药品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 常见问题

Q: 毒死蜱在哪些蔬菜中有限量要求?限量值是多少?
A: 毒死蜱在普通白菜、韭菜和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
Q: 甲拌磷和甲基异柳磷的禁用时间是什么?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甲拌磷和甲基异柳磷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农药登记、禁止生产,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Q: 地西泮在水产养殖中是否允许使用?
A: 地西泮是镇静类药物,我国未批准作为水产养殖用兽药,水产养殖中使用属于违规用药,且根据GB 31650-2019,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 抽检实况

基于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2023-01-13 至 2026-06-29),共检出 351 条不合格通报。

不合格检测项 TOP 5
毒死蜱 ×233克百威 ×67甲拌磷 ×43地西泮 ×5甲基异柳磷 ×3
典型案例
番薯 — 毒死蜱:0.034mg/kg(标准 ≤0.02mg/kg,超标1.7倍)(浙江省) 2026-06-29
土豆 — 毒死蜱:0.068mg/kg(标准 ≤0.02mg/kg,超标3.4倍)(山东省) 2026-06-25
韭菜 — 毒死蜱:0.023mg/kg(标准 ≤0.02mg/kg,,超标1.1倍)(内蒙古自治区) 2026-06-25
省份分布:山东省(64条)、福建省(38条)、黑龙江省(35条)、重庆市(31条)、云南省(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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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 自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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