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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餐饮企业违规生产处罚条例办法

法规问答 处罚条例 食品餐饮违规生产情节严重处罚条例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
本文列举了食品餐饮企业违规生产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十一种具体情形,包括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隐瞒食品安全事故、多次受罚、阻碍执法等,作为加重处罚的依据。

📋 核心要点

📖 详细内容

情节严重,包括下列情形:

(一)拒不改正应予处罚的违反行为的;

(二)拒不停止经营违法食品的;

(三)拒不召回已售出的违法食品的;

(四)拒不销毁违法食品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隐瞒、慌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毁灭有关证据的,或拒绝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十二个月内已受到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

(七)十二个月内已受到一次停业的行政处罚的;

(八)阻碍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九)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违法所得的;

(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十一)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 常见问题

Q: 食品餐饮企业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A: 包括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经营违法食品、拒不召回或销毁违法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瞒或毁灭证据、十二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罚款或一次停业处罚、阻碍监督执法、不提供违法所得证明、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十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