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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样品的采样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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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介绍了食品样品采样的原则、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包括常规采样、无菌采样、不同形态食品的采样方法、食物中毒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制备等,强调了样品的代表性和防止污染。

📋 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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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确采样必须遵守两个原则:第一,采集的样品要均匀,有代表性,能反映全部被测食品的组分、质量和卫生状况;第二,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或带入杂质。其次食品采样检验的目的在于检验试样感官性质上有无变化,食品的一般成分有无缺陷,加入的添加剂等外来物质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食品的成分有无掺假现象,食品在生产运输和储藏过程中有无重金属、有害物质和各种微生物的污染以及有无变化和腐败现象。

食品样品分为检样、原始样和混合样。从整批食物中的各个部分中采集的少量样品称为“检样”,把许多份检样综合在一起称为“原始样”,原始样经过处理再抽取其中一部分作为检验用样称为“平均样”。

样品采集的程序一般如下。

①常规采样首先做好现场采样记录、样品编号、留样工作。

a.现场采样记录主要包括:被采样单位,样品名称,采样地点,样品产地、商标、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或编号,样品状态,被采样的产品数量、包装类型及规格,感官所见(包装破损、变形、受污染、发霉、变质、生虫等),采样方式,采样目的,采样现场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及一般卫生状况),采样机构(盖章),采样人(签名),采样日期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记录连同后续的检测数据等原始记录应当妥善保存至少5年。

b.采集的样品必须贴上标签,明确标记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日期等内容,现场编号一定要与检测样品及留样编号一致。

c.留样注意:保持样品原来状态,易变质的样品要冷藏,特殊样品需在现场做相应处理。

②无菌采样现场检测的无菌采样用具、容器要进行灭菌处理;操作人员采样前,先用75%酒精棉球消毒手,再消毒采样开口处的周围。

③样品采集,由于样品形态、包装等差异,采样方法也不同,见表1。

表1 食品样品采集的一般方法

散装颗粒状样品(粮食、粉状食品)

应从各个角落,上、中、下各取一些,然后混合,用四分法缩分而得平均样品

液体样品先混合均匀,用虹吸法分层取样,每层取500ml,装入瓶中混匀得平均样品

半固体样品(如蜂蜜,稀奶油)及不易混匀的样品

用采样器从上、中、下层分别取出检样,混合后得平均样品

小包装的样品连包装一起取(如罐头,奶粉),一般按生产班次取样,取样量见表2

鱼、肉、果蔬等组成不均匀的样品

鱼类一般采集完整个体,大鱼(0.5kg左右)三条作为一份样品,小鱼0.5kg为一份

可对各个部分(如肉,包括脂肪、肌肉部分;蔬菜包括根、茎、叶等)分别采样,经过捣碎混合成为平均样品

④食物中毒样品需采集剩余食物、呕吐物、排泄物及洗胃液,炊具、容器,病人血液或尿液,带菌者检查的样品,尸体解剖标本,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食物中毒样品的采集数量比普通采样数量多一些,便于反复试验;各种样品的采集要注意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a.采样工具应该清洁,不应将任何有害物质带入样品中;

b.样品在检测前不得受到污染,发生变化;样品抽取后,尽量迅速送检测室分析;

c.在感官性质上差别很大的食品不允许混在一起,要分开包装,并注明其性质;

d.盛样容器可根据要求选用硬质玻璃或聚乙烯制品,容器上要贴上标签,并做好标记。

一般样品在检验结束后应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查,保留期从检验报告单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易变质食品不予保留。保留样品加封存入适当的地方,并尽可能保持原状。

三、食品的采样量及注意事项

不同的分析项目所需的样品量是不相同的,需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而定。罐装、桶装或袋装的食品有一个取样的基数,其中部分食品的最小取样量见表2。

表2 部分食品的采样量及注意事项

为1/3000,尾数超过1000罐的增取1罐,但每班每个品种取样基数不得少于3罐;生产量较大时,>20000罐以上按1/10000计,尾数超1000罐者,增取1罐,生产量过小时,同品种、同规格可合并班次取样,并班后总数不超过5000罐,则每班次不少于1罐且并班后基数不少于3罐

每锅检取1罐,但每批每个品种不得少于3罐

按桶取样数桶混合样逐日按重量

不少于250ml。用特制搅棒以螺旋式转动搅匀后取样(0.2~1.0ml/kg),用采样管采于同一样品瓶中混匀,采集一定量并按每100ml样品加1~2滴甲醛

总数的1%,用开口采样插杀菌后自容器的四角及中心各取一插,置于盘中搅匀,取总量的约1%备用

总数的1%,同批号的堆场中按不同方位取样,但不小于2件,尾数超过500件的应加抽一件

采集的样品应尽量当天检测完毕,以防止其中水分或挥发性物质的散失及其他待测组分含量的变化。如果当天不能完成检测,则应妥善保存,不能使样品出现受潮、挥发、风干、变质等现象,以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制备好的平均样品应装在洁净、密封的容器内(尽量选用玻璃瓶,切忌使用带橡皮垫的容器),必要时储存于避光处。

容易失去

❓ 常见问题

Q: 食品采样应遵循哪些原则?
A: 食品采样必须遵守两个原则:第一,采集的样品要均匀、有代表性,能反映全部被测食品的组分、质量和卫生状况;第二,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或带入杂质。
Q: 如何对散装颗粒状食品进行采样?
A: 散装颗粒状食品(如粮食、粉状食品)应从各个角落、上中下各取一些,然后混合,用四分法缩分得到平均样品。
Q: 食品样品保存有哪些常用方法?
A: 常用保存方法包括:冷藏(短期保存,温度0-5℃)、干藏(风干、烘干、冷冻干燥)、罐藏(制成罐头储藏),以及用乙醇煮沸后密封保存。

📊 抽检实况

基于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2023-01-30 至 2026-07-03),共检出 31 条不合格通报。

不合格检测项 TOP 5
水分 ×31
典型案例
优哆嗨酸辣粉(方便粉丝) — 水分:15.7g/100g(标准 ≤14.0g/100g,超标1.1倍)(未知) 2026-07-03
黑山段背木耳(干制食用菌) — 水分:14.7g/100g(标准 ≤12g/100g,超标1.2倍)(上海市) 2026-06-26
大木耳(干制食用菌) — 水分:15.8g/100g(标准 ≤12g/100g,超标1.3倍)(上海市) 2026-06-11
省份分布:珠海市(14条)、重庆市(6条)、上海市(4条)、河南省(3条)、海南省(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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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 自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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