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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产品,应如何进行抽样和样品制备?

抽检规范 抽样方法 兽药残留淡水鱼抽样样品制备水产品GB/T 30891-2014
本文介绍了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产品抽样和样品制备方法,依据《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包括取样数量、部位、缩分和制备步骤。

📋 核心要点

📖 详细内容

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水产品样品,应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1)取样数量。至少3尾,且应满足最终检样量不少于400g;

(2)取样部位。取肌肉、鱼皮等可食组织;

(3)缩分。当鱼体较大时,也必须从3尾鱼中取完肌肉、鱼皮等可食组织后,全部切碎,混匀,四分法缩分,满足最终检样量不少于400g要求;

(4)制备。将缩分后样品放入组织捣碎机捣碎,混匀,分装入洁净容器,密封并标识。

❓ 常见问题

Q: 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产品,取样数量是多少?
A: 至少3尾,且应满足最终检样量不少于400g。
Q: 淡水鱼类产品兽药残留检测的取样部位是什么?
A: 取肌肉、鱼皮等可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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