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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07-2021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法规问答 致病菌限量 散装即食食品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标准微生物污染食源性疾病
本文介绍了GB 31607-2021《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的背景、适用范围、分类及实施原则,强调该标准与GB 29921-2021共同完善了我国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体系,填补了散装食品监管空白。

📋 核心要点

📖 详细内容

相对于预包装食品,散装即食食品在制作、销售过程中,易通过器具、加工人员等环节受到污染,更具引发食源性疾病的潜在风险。

近年国内外散装即食食品微生物监测数据显示,食源性致病菌的检出比例较高,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蜡样芽胞杆菌等食源性致病菌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屡见不鲜。

由于以往实施的GB 29921-2013仅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导致散装食品的致病菌管控无标准可依,形成了一定的监管空白。

2021年9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以下两份食品安全致病菌限量标准新文本:

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已于2021年11月22日正式实施,代替GB 29921-2013

GB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将于2022年3月7日正式实施。

如今两个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对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标准,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关于致病菌限量的标准体系。

这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全过程管理,助推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和健康发展。

上述食品安全标准,如何使用?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定义: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02 对于不属于预包装食品的 再次分析是否属于散装即食食品

“餐饮服务中的食品”这一概念参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规定的 “餐饮服务”定义,即,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

因此,在预包装食品范畴外,可能与散装即食食品产生混淆的食品类别包括餐饮食品、商业无菌食品和部分初级农产品,这些食品并不适用于GB 31607-2021

GB 31607-2021标准中,将散装即食食品分为三类,即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部分或未经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其他散装食品。定义及产品举例如下:

除预先包装 但需要计量称重外的

致病菌指标、限量要求及具体类别如下:

注:①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②部分或未经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③其他散装食品

GB 31607-2021标准在实施中

一、散装即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使其产品符合《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

二、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源性致病菌,或未制定致病菌限量要求的食品类别,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均应通过采取各种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微生物污染进行致病菌风险的防控。

三、散装即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格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尽可能降低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导致风险的可能性,保障食品安全。

❓ 常见问题

Q: GB 31607-2021适用于哪些食品?
A: 适用于散装即食食品,包括热处理、部分或未经热处理、其他散装食品三类。不适用于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商业无菌食品和部分初级农产品。
Q: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实施的原则是什么?
A: 生产、加工、经营者应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标准未涵盖的致病菌或食品类别,需通过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加强过程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 抽检实况

基于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2023-01-30 至 2026-07-01),共检出 190 条不合格通报。

不合格检测项 TOP 5
沙门氏菌 ×90金黄色葡萄球菌 ×8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13
典型案例
风干鸡胸肉(五香味) — 沙门氏菌: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检出,检出(标准 n=5,c=0,m=0,不合格)(陕西省) 2026-07-01
五香粉 — 沙门氏菌:未检出;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标准 n=5,c=0,m=0,不合格)(陕西省) 2026-04-16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 沙门氏菌:(标准 ,不合格)(重庆市) 2025-12-31
省份分布:珠海市(160条)、重庆市(27条)、陕西省(2条)、云南省(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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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 自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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