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寻FoodSeek

食品中过敏原标识的法规与实践

食品安全常识 过敏原标识 过敏原标识法规实践FAO/WHOGB 7718
食品中过敏原标识的法规与实践的检测方法、操作要点和质量控制要求。

📋 核心要点

📖 详细内容

食品中过敏原标识的法规与实践

FAO/WHO规定八大主要过敏原(牛奶、鸡蛋、花生、坚果、鱼类、贝类、小麦、大豆)必须在标签中标注。

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如中国GB 7718标准。

明确列出所有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成分。

如“可能含有微量XXX”提示潜在交叉污染风险。

多种原料混合可能导致过敏原来源难以追溯。

提高公众对过敏原标识的认知,帮助特殊人群选择合适食品。

过敏原标识是食品安全标签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国法规均要求明确标注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

我国主要过敏原(8类):

含有麸质的谷物、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标识要求:

- 配料表中应使用醒目方式标注过敏原

- 生产线交叉污染需标注"可能含有"提示

- 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均需标注

依据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常见问题

Q: FAO/WHO规定的八大主要过敏原包括哪些?
A: FAO/WHO规定的八大主要过敏原包括牛奶、鸡蛋、花生、坚果、鱼类、贝类、小麦和大豆,这些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明确标注。
Q: 中国关于食品过敏原标识的标准是什么?
A: 中国关于食品过敏原标识的标准是GB 7718,该标准要求明确列出所有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成分,并提示潜在交叉污染风险。

📎 相关文章